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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备案」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是否可以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

来源:指南针检测作者:检测认证咨询点击:时间:2020-03-06 20:37:36   本文有383个文字,大小约为2KB,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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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开其执行的标准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那么,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是否可以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同时,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在有些情况下,推荐性标准的效力会发生转化,必须执行,如推荐性标准被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引用,则该推荐性标准具有相应的强制约束力,应当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予以实施。
 
推荐性标准是政府推荐的基本要求,企业和社会团体要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提升自身和行业的市场竞争力,不能仅满足于推荐性标准的基本要求,而应积极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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